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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规则(维护淘宝网正常经营秩序的协议)_摘编百科!

作者:小窍门日期:2023-03-01 19:22:48浏览:分类:饮食搭配

淘宝规则是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网正常经营秩序的协议。淘宝规则只有在用户出现违规的时候才适用,而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淘宝认定的事实并严格依规执行。淘宝网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

中文名

淘宝规则

网站

淘宝网

解读

一、为什么应“基于淘宝认定的事实”?

淘宝作为平台的运营者,负有对平台监管的责任。为保障淘宝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网正常经营秩序,淘宝制订了本规则,并有权依照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独立的判断与处理。

二、违规行为淘宝如何进行认定?

淘宝依靠有限的技术手段和普通人的认知,以及在争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基础上进行判断与处理。

三、“依规执行”是什么意思?

指依照本规则及相应规则解释执行。对于本规则中没有规定的,淘宝不作任何违规的认定与处理。

简介

2010年9月10日淘宝网在其诞生地——杭州举行了2010半年会庆典,在半年会上正式发布了《大淘宝宣言》,首次明确了网购交易各方在淘宝平台上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明确了网购市场的基本原则,引导网购市场参与各方按照新商业文明的要求逐步转变。

随着互联网在人类社会中的迅猛发展,以“开放、透明、分享、责任”为标志的信息时代商业文明已日渐成熟。在这一文明的发展过程中,作为全球网络零售领域的资深从业者及行业领先者,“大淘宝”正与其周围所聚集的新商业文明信奉者与实践者一起不断探索。

一直以来,“大淘宝”通过开放平台,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致力于成为电子商务基础服务的提供商,为电子商务参与者提供水、电、煤等基础设施。今天,我们以及我们周围的这些实践群体发现并且深信:“开放”是信息时代商业文明的思想灵魂,它呼唤以善于接受、乐于改变的心态来对待自我思维与客观存在;“透明”是信息时代商业文明的管理特色,它倡导以坦诚的、自觉的、毫无保留的方式公开一切事务以彰显公正,希冀减少信息失衡带来的不公正,创造更加诚信与和谐的交往环境;“分享”是信息时代商业文明的合作模式,它以共生、共赢为运作核心,共同创造、协力发展;“责任”是信息时代商业文明的道德边界,它强调个体自律,注重社会责任,帮扶弱势群体。我们对“开放、透明、分享、责任”以及信息时代商业文明所显现的其它特性深信不疑,并将其视为商业活动中的核心准则加以遵循、捍卫及传播。

我们认为:在新商业文明中,消费者理应获得优于传统商业环境的商品与服务。作为商品价值的最终承担者与商品价款的实际支付者,消费者的地位至高无上。消费者任何合理的购物需求与消费权利应得到充分的尊重及满足,如消费者获得丰富的、信息完整的、可挑选的商品与经营者的权利;自主高效地挑选商品而不受骚扰的权利;及时买到真正心仪的商品并获得相应服务的权利,在交易的各个环节获得经营者礼貌而妥善的响应与及时处理的权利;消费者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在遇到交易纠纷时获得交易平台帮助的权利等。任何严重侵犯消费者上述权利或造成消费者不良购物体验的行为、产品或服务都应被及时纠正、妥善处理。

我们认为:经营者是新商业文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经营者以服务好每一位消费者为己任,与消费者共同创建、维护和谐的商业环境。任何人,不论性别出身、学历民族、老弱病残等,均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与能力,在遵守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则的前提下,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经营者合法合规的经营权应受到充分的尊重及保障。经营者有权清晰地了解交易平台的准入条件、退出机制及其它有关规则。任何限制经营者权利或增加经营者义务的决定,包括交易平台之上的任何处罚、清退与赔付等,必须有规可循并基于客观依据。除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外,经营者的经营权不应被剥夺。

我们认为:合作伙伴是新商业文明中极其重要的新兴力量,由各类合作伙伴组成的“大淘宝”生态系统也是新商业文明的主要结构与功能单位。合作伙伴通过与经营者、消费者及交易平台的紧密合作,使经营者的服务更高效、更专业、更经济,使消费者的购物更便捷、更愉悦、更完美,合作伙伴理应得到来自服务对象与交易平台的鼓励与扶持。合作伙伴享有同等发展权,合作伙伴与服务对象共享利益,与交易平台分工协作,这正是新商业文明丰富内涵的最佳诠释之一。

我们认为:交易平台是新商业文明的基础设施,平台在遵守国家法律、服从政府监管的前提下,为消费者提供完美稳定的购物体验,为经营者及各类企业提供安全自由的商业环境,为合作伙伴提供宽广通畅的合作渠道,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内部需求。交易平台以法定义务为责任边界,在此基础上,注重自身的社会责任,不断为社会和谐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交易平台有权制订并执行交易规则。在规则执行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经营者、合作伙伴及政府舆论等各方的意见,力求审慎透明。

今天,当我们正奋斗在新商业文明的漫漫征途中,我们以及我们周围的这些实践群体,一刻也没有忘记我们强国兴邦以及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人开拓市场、建立品牌、实现产业升级的愿望;没有忘记我们要为社会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及帮扶千万困难家庭、弱势群体的使命;也没有忘记我们要让更多的消费者享受网货,不断改善生活品质的责任。今天,当我们面对过去的种种坎坷与无奈,当我们正站在历史的路口面临艰难的抉择,当我们有机会登上未来世界经济的巅峰,我们绝不会因为任何冷漠、质疑而踌躇不前,也不会因为任何困难、阻挠而停下脚步。深植于每个人心底的梦想,只会因每一次挫折而更加坚定;新商业文明的美丽画卷,一定会随着每一次的付出而最终实现!

意义

专家分析,市场规则的形成必然经历的从“自律”到“自治”的过程。最初,交易个体自发地遵循安全诚信的原则,以促成市场的良性运转;到市场发育到足够规模时,市场主体将通过自觉地建设制度规范,以保障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目的

制定淘宝规则的目的是:保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淘宝网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淘宝网正常经营秩序,根据《大淘宝宣言》及《淘宝网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淘宝开店必须通过淘宝开店考试,这个是2010年底淘宝网对新卖家启用的新规则。考试的主要内容是《淘宝规则》,考试分数须达到60分才能通过,其中的基础题部分必须准确率100%。考试通过后阅读诚信经营承诺书,然后根据提示填写店铺名称、店铺类目及店铺介绍,勾选同意“商品发布规则”及“消保协议”,然后确认提交。如果一切正常这个时候你就拥有了一个属于你自己的淘宝网店铺了!开店成功了!

内容

第一章 适用范围与定义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淘宝网所有会员。[1]

第二条【定义】市场管理,指淘宝网针对会员的风险行为采取的非扣分的管理措施。违规处理,指淘宝网针对会员的违规行为采取的具有惩戒性质的处理措施。

第二章 原则

第三条【平等】会员在淘宝网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适用上一律平等。

第四条【减免、从轻等替代措施】除违反法律规定外,会员首次、非故意或轻微违规的,视具体情节享有减免、从轻、自检自查、教育学习等替代性处理的机会。

第五条【累犯从重、加重】会员累犯将从重或加重处理。

第三章 程序

第六条【来源】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信息来源包括:

(一)淘宝平台基于大数据主动排查;

(二)行政管理部门的通报、通知;

(三)司法机关的法律文书;

(四)投诉、举报;

(五)新闻媒体曝光;

(六)检测报告;

(七)其他合法合规渠道。

第七条【判定】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的判定方式包括:

(一)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的认定;

(二)淘宝网判定;

(三)大众评审判定。

第八条【处理】淘宝网针对会员的违规行为先进行纠正,消除不利影响;同时,根据判定结果的情节严重程度,淘宝网可采取如下市场管理或违规处理措施:

(一)公示警告;

(二)账户权限管控;

(三)经营权限管控;

(四)违规商品或信息处置;

(五)关联影响;

(六)其他处理措施。

第九条【通知】淘宝网通常会对会员的市场管理及违规处理进行通知。

第十条【市场管理措施解除与违规申诉】

(一)针对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将视会员行为、商品及信息风险的消除情况,进行解除或部分解除;

(二)针对违规处理,会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可发起申诉,淘宝网根据申诉信息进行审核判断,申诉成立,撤销违规处理;逾期未申诉或申诉不成立,违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四章 违规行为类型及扣分

第十一条【违规行为类型】会员违规行为分为出售假冒商品(即C类违规)、严重违规行为(即B类违规)及一般违规行为(即A类违规),三者独立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一)出售假冒商品,指出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或出售盗版商品的行为;

(二)严重违规行为,指除出售假冒商品外,其他严重破坏淘宝平台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

(三)一般违规行为,指除出售假冒商品与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特殊市场违规行为同样遵循上述违规行为类型划分。

第十二条【违规行为扣分及节点】

(一)违规行为成立后,淘宝网对会员进行扣分,违规行为的扣分在每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当扣分达到节点时,淘宝网对会员采取相应的节点处理措施;

(二)会员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计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违规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依次执行多个处理措施;

(三)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节点处理措施执行完毕且节点处理措施期限届满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四)会员的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但以下特殊情形除外:

1. B类违规扣分累计达48分的,不清零,查封账户;

2. C类违规扣分累计达24分及以上的,该年不清零,以24分计入次年;次年新增C类违规扣分未达24分的,违规扣分于该年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累计扣分达48分及以上的,不清零,查封账户。

(五)会员的违规次数在每年的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清零,但以下特殊情形除外:

1. B类违规被查封账户的,次数不清零;

2. C类违规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不清零,查封账户。

第五章 市场管理情形及处理

第十三条 不活跃商品清理

【适用情形】近90天内无编辑、无浏览且无成交的商品。

【市场管理措施】下架商品

第十四条 商品发布管理

【适用情形】超过店铺发布商品数量上限,或因类目属性调整须重新编辑的商品。

【市场管理措施】下架商品

第十五条 认证管理

【适用情形】会员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屏蔽店铺、删除店铺、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等措施。

【措施解除】会员重新完成认证后,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 发布交互风险信息

【适用情形】会员在淘宝交互平台上发布存在风险的文字、图片、视频或表演(直播)等信息,或存在异常发布行为。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处理交互信息、限制使用交互平台功能、查封账户等措施。

【措施解除】淘宝根据风险消除情形,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 评价管理

【适用情形】会员违反《淘宝网评价规范》,利用淘宝网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等措施。

第十八条 竞拍不买

【适用情形】买家通过拍卖方式拍得商品后拒绝成交,妨害卖家权益。

【市场管理措施】根据《阿里拍卖平台管理规范》处理对应拍品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质量不合格或行政部门要求管理

【适用情形】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与阿里平台抽检不合格商品相同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或店铺。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监管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发布商品、屏蔽店铺、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第二十条 诉讼应对管理

【适用情形】因会员行为引发其他会员或第三方诉讼至司法机关的,若会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怠于处置、消极应对、继续违规的,对淘宝网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际损失或不良影响。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根据产生或可能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屏蔽店铺、监管账户等措施。

【措施解除】会员妥善处理,淘宝网获得第三方反馈后,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一条 消费者保障管理

【适用情形】卖家未按要求提供消费者保障服务,或订单存在较高资金安全风险、商品合规风险或其他需要进行交易资金保障,或可能妨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视具体情况,可采取阻断访问链接、下架商品、限制发布商品、屏蔽店铺、延长交易账期、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监管账户等措施。

【措施解除】卖家符合消费者保障服务要求或订单相关风险消除后,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二条 危及交易或账户安全

【适用情形】会员发生或可能引发危及交易安全或淘宝账户安全行为。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视紧急、严重程度可采取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措施解除】淘宝网根据风险消除情形,可解除部分或全部市场管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 发布违反公序良俗、规则总则或协议的商品或信息

【适用情形】卖家发布有违公序良俗、《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或《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的商品或信息。

【市场管理措施】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等措施。

第六章 违规情形及处理

第二十四条 出售假冒商品

【定义】出售假冒商品,指卖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出售假冒商品(C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一般的,每次删除商品;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24分;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C类48分;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

同时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查封账户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不当注册

【定义】不当注册,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或人工等方式,批量注册淘宝账户的行为。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每次扣B类48分,对于淘宝网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创建店铺、限制会员登录等措施。

第二十六条 盗用他人账户

【定义】盗用他人账户,指盗用他人淘宝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收回被盗账户,原账户所有人可以通过相应流程重新取回账户。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每次扣B类48分。

第二十七条 骗取他人财物

【定义】骗取他人财物,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删除用于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及信息;对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淘宝网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保护措施,如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监管账户、限制会员登录等。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每次扣B类48分,对于淘宝网排查到的涉嫌骗取他人财物的会员,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延长交易超时、关闭订单、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

第二十八条 不当获取使用信息

【定义】不当获取使用信息,是指通过租借/共享账号、协助第三方扫描系统等方式获取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或未经允许发布、传递、出售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影响淘宝网的正常运营秩序、效率或致使平台商业信息/他人信息存在泄露风险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可删除被泄露的信息或要求会员消除影响,收回或要求会员返还获得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情节一般的,每次扣B类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6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对于淘宝网排查到的不当获取使用信息的会员,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公示警告等措施。

第二十九条 扰乱市场秩序

【定义】扰乱市场秩序,指会员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会员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可取消或收回会员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每次扣B类24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第三十条 不正当牟利

【定义】不正当牟利,指会员或运营服务商等第三方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牟利调查之日起,淘宝网可对其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实施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等措施,直至调查终结。

【违规类型】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若会员向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牟利意图或已开始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可视为不正当牟利未遂,每次扣B类12分;

(二)会员店铺为阿里巴巴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开设且该阿里巴巴工作人员未根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B类24分,若有利用阿里巴巴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B类48分;

(三)会员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B类48分,淘宝网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6个月内限制参加营销活动;

(四)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淘宝网将终止既有合作且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他店铺亦应在收到淘宝网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淘宝网将监管账户;

(五)实施不正当牟利行为的会员、运营服务商有如实主动申报或如实积极举报等情形的,淘宝网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发布违禁信息

【定义】发布违禁信息,指会员发布国家或淘宝平台禁止发布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营销活动降档或清退、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关闭订单。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根据《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 提供虚假凭证

【定义】提供虚假凭证,指会员为牟取利益向淘宝网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可收回或追缴会员通过提供虚假凭证获得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12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同时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删除商品、延长交易账期、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第三十三条 骚扰他人

【定义】骚扰他人,指会员对他人实施骚扰、侮辱、恐吓等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情节一般的,每次向被骚扰方赔付300元;情节严重的,每次向被骚扰方赔付300元并扣A类1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同时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买家行为,查封账户等措施。滥用上述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淘宝网不支持赔付。

第三十四条 诱导第三方

【定义】诱导第三方,指会员发布或推送含有易导致交易风险的第三方商品或信息,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诱导消费者跳转至第三方网站或客户端等,可能产生骚扰消费者、影响消费者交易安全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第一次扣B类12分;第二次扣B类48分;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使用阿里旺旺等措施。

第三十五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定义】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指卖家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A类48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发布商品、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第三十六条 发布混淆信息

【定义】发布混淆信息,指卖家发布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24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发布商品、延长交易账期、监管账户、限制会员登录等措施。

第三十七条 发布未经准入商品

【定义】发布未经准入商品,指卖家未备案或未通过淘宝网审查,发布有准入要求的商品。准入要求包括卖家准入要求和商品准入要求。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删除商品。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一般的,商品资质未备案或未通过淘宝网审查每次扣A类6分,卖家资质未备案或未通过淘宝网审查每次扣A类12分;

(二)情节严重的,商品资质未备案或未通过淘宝网审查每次扣B类6分,卖家资质未备案或未通过淘宝网审查每次扣B类12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监管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商品、屏蔽店铺、延长交易账期等措施。

第三十八条 虚假交易

【定义】虚假交易,指会员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或成交金额等不当利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搜索降权商品、取消虚假交易产生的不当利益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严重违规行为(B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轻微的,采取违规行为纠正措施;

(二)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12分;

(三)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48分;

(四)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销量不累计、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限制买家行为等措施。

第三十九条 描述或品质不符

【定义】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或经淘宝网抽检、排查到的商品或服务,与卖家描述不相符或不符合国家标识标签相关标准及平台相关管理要求,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商品、监管商品、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情节轻微的,每次下架商品;

(二)情节一般的,每次可下架商品、监管商品、删除商品、支付违约金;

(三)情节严重的,每次可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延长交易账期、支付违约金;

(四)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延长交易账期、支付违约金;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限制解冻保证金、监管账户等措施。

第四十条 滥用会员权利

【定义】滥用会员权利,指会员滥用、恶意利用淘宝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淘宝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将收回或要求返还会员获得的不当利益(如红包、天猫积分等);对滥用权利产生的订单采取销量不累计、关闭订单等措施。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买家行为、查封账户等措施。

卖家可使用淘宝网提供的异常行为反馈工具,滥用此类工具的,每次扣A类4分。

第四十一条 违背承诺

【定义】违背承诺,指卖家未按约定或淘宝网规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卖家须按约定及淘宝网规定向买家履行承诺。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卖家违背发货时间、交易价格、运送方式等承诺的,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且赔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不少于5元,特殊商品除外。卖家未在淘宝网判定投诉成立前主动支付违约金的,除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外,还须向淘宝网支付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情节严重的,还可采取扣A类6分、下架商品、删除商品等措施

滥用上述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淘宝网不支持赔付。

(二)卖家违背交易方式、服务承诺的,每次扣A类4分;

(三)卖家违背特殊承诺的,每次扣A类6分:

除上述列举的行为外,淘宝网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中认为构成违背承诺行为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滥发信息

【定义】滥发信息,指会员未按《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相关规则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或平台秩序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广告信息;

(二)信息与实际不符;

(三)信息重复;

(四)商品要素不一致;

(五)规避信息;

(六)品牌不一致;

(七)行业特殊要求。

【违规行为纠正】下架、删除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一般违规行为(A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搜索降权商品、限制发布商品、删除销量、监管账户等措施。

……

规则说明

随着淘宝网店越来越多,淘宝规则不断的变更,如今已经分成了淘宝网分则和天猫分则,随着规则的越来越细致,店长们需要了解的就越来越多,但是规则如此的长,所以店长需要知道哪些是自己必须了解的,哪些是开店之后可以慢慢了解的。

更改说明

淘宝网规则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加上市场的变化,淘宝会定期进行规制更新,包括但不限于:原有规则新增、更新、删除等。如2012年11月最新一期发布的规则:退款率不再影响搜索结果与营销活动,就是在原有规则上进行修正的结果。